《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已經送案 期能於前端透明化中共代理人的影響我國政治進程的行為
由我、 王定宇等人共同提案、與 台灣基進 合作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已經於昨(10月 2 日)天送交立法院議事處。我們希望這部法律能於前端透明化中共代理人的影響我國政治進程的行為。
上周日由 香港邊城青年、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所舉辦的 929 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光是在台北場便有近十萬人與會,顯見台灣人對香港自月初以來反送中運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支持,同時彰顯了台灣人盼望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可以永存,不會受到中共政權的侵犯。不過令人憤怒的是,香港歌手何韻詩竟在活動中遭 2 名統促黨人士潑灑紅漆。
統促黨在台灣不斷利用暴力手段,企圖限制我們追求主權、民主自由的言論。同時,我國立案且仍有活動的政黨超過 200 個,其中卻有超過四成的政黨是主張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等危害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訴求。雖然我們《政黨法》已經規定政黨應由我國國民組成,但這樣還是有所不足。因此我們《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明列了各種政治活動(比方政黨運作的各種事務),要求如果有境外勢力代理的情形必須先透明化揭露,且應揭露而未揭露者,行政機關可以啟動調查。另外王定宇委員和我共同提案的《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強化了中共代理人的規定;也就是法律已經有對於中國法人、自然人、團體於我國政治參與的禁止事項,如果是中國代理人也會依這部修正草案予以禁止。
當然,其他法律所禁止的和境外勢力(如中國)的政治行為,一樣會因為違反這些法律而受罰。也就是我們《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和其他法律之間,是互補關係且相輔相成,並非違法行為因此可以合法化。這樣的設計也是希望藉由透明化這部法律所明列的代理境外勢力的政治活動,改變、甚至停止這些行為,以提前預防這些可能意圖侵害我國民主制度運作的行為;以及透過前端的揭露義務,調查代理行為後面的指示、合作關係涉及的違法行為。
我們聽到有些聲音認為,在政治認同兩極化,統派和獨派對立嚴重的台灣,揭露、透明化代理資訊不見得對某些陣營的支持者會有預期的效果,反而成為統獨陣營之間更加對立。這樣的說法其實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大部分的台灣人還是將台灣視為主權獨立的國家,而非受中共政府統治。如果我們有確切的證據和足夠的調查能力揭示代理中共而影響台灣政治進程的關係,或許這部法律的推動能夠適度地解決這個疑慮。
我們《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的條文明文排除基於純商業行為的揭露責任。也就是台商所擔心的,他們在中國的商業行為,並不會被要求登記、揭露為境外勢力代理人。希望國民黨不要曲解我們《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和《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原意,讓我們能強化防衛性民主。